市信访局:
你局1月15日转来的信访事项交办通知单(济信转交[2009]16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对孔战立、李道远二人反映问题处理意见如下:
孔战立,男,47岁,全家5口人,本人因福利厂破产失业,民政部门为其一家5口办理了低保。孔战立享受城市低保,每月150元,加上低保对象每月30元的物价补贴,每月共领180元。其余4人享受农村低保,4人合计每月200元,加上低保对象每月40元的物价补贴,每月共领240元。孔战立一家,城乡低保加物价补贴,每月共领420元。2009年春节前夕,孔战立一家又领到了200元的临时救济和550元的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诸项合计,春节前孔战立一家累计领到1170元。
李道远,男,44岁,全家4口人,本人因福利厂破产失业,民政部门为其一家4口办理了城市低保。他们一家每月领取680元的低保金和120元的低保对象物价补贴。2009年春节前夕,他们又领到600元的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诸项合计,春节前李道远一家累计领到1400元。
孔战立、李道远原系福利厂职工,福利厂破产后,我局为包括他们二人在内的所有在职职工,一次性足额交清了失业保险金和养老保险金,并为符合低保政策的福利厂困难职工办理了低保。低保对象除每月领取低保金外,还能享受大病医疗救助。李道远患病出院后,2007年享受大病医疗救助金16253.8元,2008年享受大病医疗救助金2418.98元。
根据孔战立、李道远二人家庭春节前领取低保金情况,他们二人家庭所领钱款已足够过春节,不需要再发放困难户临时救济金。福利厂像孔战立、李道远这样的困难职工较多,如果再给孔战立、李道远发放临时救济金,将会产生不稳定因素。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