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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政厅皇冠足球比分巩固脱贫成果有效防止返贫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10-16


豫民文[2019]155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皇冠足球比分巩固脱贫成果有效防止返贫的意见》(豫发[2019]20),充分发挥民政职能,织密筑牢兜底保障网,建立有效防止返贫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我省兜底保障脱贫成果,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皇冠足球比分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重要讲话和皇冠足球比分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三个聚焦”,履行“三基”职责,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政策法规体系和有效工作机制,提升精准识别认定能力,2020,所有符合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不愁吃、不愁穿”。聚焦“一病一残一老一小”特殊贫困群体,落实好残疾人福利政策,以及农村留守老年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政策,加强综合性保障体系建设。强化民政服务机构建设,提高民政服务水平。充分挖掘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慈善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潜力和空间,使其成为兜底脱贫的重要力量。落实定点扶贫工作责任,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推动剩余贫困人口和贫困村全部如期脱贫,防止返贫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为实施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二、重点任务

()扎牢兜底保障网,确保低保对象应保尽保

1.深化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做好政策衔接,既防止“漏保”“脱保”,又防止“一兜了之”。按照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各自识别认定的标准、程序等,分别把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或帮扶范围,实现双向衔接。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农村低保,确保“应保尽保”。综合考虑维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当地物价水平、财政保障能力、城乡统筹发展需要等因素,科学制定农村低保标准,建立低保标准与消费水平挂钩的自然增长机制,合理调整低保标准的量化指标,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动态稳定高于脱贫线。加大政策宣传,坚决杜绝低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二选一”、对象识别“互斥”等问题。

2.落实低保渐退制度,加大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力度。拓宽主动发现渠道,对无力提出申请的困难群众开展主动评估。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可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对其他低保家庭视困难程度可给予612个月的渐退期。进一步健全低保对象认定方法,在核查评估家庭经济状况时以申请家庭收入为基础,同时考虑家庭成员特征和重大疾病医疗支出、患残疾医疗康复支出、普通大中专教育支出等刚性支出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对于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患残疾及因普通大中专教育增加的刚性支出,依据有效凭据对家庭收入进行扣减。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就业的,可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对已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扣减就业成本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不得退出低保,促进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主动增收脱贫。

3.全面加强低保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数据准确性,按照民政部“金民工程”建设的要求,对低保信息系统运用工作专门安排部署,集中力量做好信息录入、数据更新等工作,逐项核实全年数据,做到业务数据与财务统计数据完全吻合,条块一致。按照省厅规定的时间节点,提早准备、准确报送各类报表,确保系统数据与业务工作同步进行,确保上报数据及时准确。进一步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加强低保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为精准认定救助对象提供准确依据。灵活运用互联网技术,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建立定期数据比对机制,通过比对、分析,及时发现问题,立即纠正,迅速解决,减少“错保”“漏保”“脱保”等问题的发生。配合相关部门解决好义务教育保障、基本医疗保障和住房安全保障等突出问题。

()扎牢特困兜底网,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统筹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与其他制度有效衔接,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特困救助供养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落实特困人员生活、照料护理补贴,完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制度,规范护理协议,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访和照料服务。加大资金投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分散供养人员提供巡访服务,提升集中供养人员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特困人员幸福感和获得感。

()扎牢临时救助网,充分发挥补短板扫盲区作用

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积极开展先行救助,不断增强救助时效性。做好防止返贫和即时救助有效衔接工作,加强与扶贫等部门的季度信息互换共享,对突然因病、因灾、因意外致贫返贫的家庭,通过临时救助切实解决其紧急情况的生活难问题。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当价格涨幅达到规定条件时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充分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积极主动作为,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资源统筹,及时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突发性、临时性、紧急性基本生活困难。对遭遇临时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困难企业职工、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城市灵活就业人员等,及时实施临时救助。对于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高救助额度,做到“应救尽救”,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聚焦特殊贫困群体,加大重点保障力度

1.聚焦“病残”。扩大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特别是因残疾、重病等原因造成的支出型贫困家庭,以及整户劳动力系数较低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人员,按照规定有序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协同省残联做好扶贫助残活动,继续完善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实现精准补贴,按月发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标扩面。继续开展为贫困残疾人免费安装康复辅具活动。

2.聚焦“孤老”。实施农村养老补短板专项行动,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补齐农村养老基础设施短板。支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继续实施安全、清洁、温暖、文化、康复“五大工程”,改造升级照护型床位,开辟失能老年人照护单元,确保有意愿入住的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逐步将条件较好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大力发展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设施,拓展农村养老服务功能。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建立定期巡访制度。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提升老年人福利水平。

3.聚焦“弱小”。推动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形成有效工作合力。更新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加强数据动态管理。加强基层“儿童之家”建设,提高基层“儿童之家”建设覆盖面,选好配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组织实施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为更多儿童提供康复服务。组织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逐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不断改善孤儿生活条件,提升养治教康服务水平。推动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不断提高特殊困难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聚焦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帮扶点,予以政策倾斜支持

加大对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结对帮扶点的资金、项目支持,在分配民政领域各项补助资金时进行倾斜。指导贫困地区、革命老区科学制定农村低保标准,确保脱贫攻坚期内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加快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帮扶点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改造。落实残疾人福利保障政策,做好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关爱保护等工作。持续做好定点扶贫工作,强化联系帮扶,加强业务指导,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及时解决问题,做到摘帽不摘帮扶。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深度贫困地区和定点扶贫脱贫攻坚,开展个性化精准帮扶。

()开展扶贫扶志,提升内生动力

积极推动县乡党委政府,指导村,社区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将脱贫攻坚、自立自强、孝老爱亲、勤劳致富、移风易俗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评议会等议事协商形式,完善多元主体参与的农村社区协商议事制度和运行机制。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老人为重点,推广“孝善基金”做法,大力开展“孝善敬老”活动,努力营造孝敬父母、尊重老人、互帮互助、邻里相亲的良好社会风尚。抓好文明祭扫、绿色祭扫,推进厚养礼葬、节地生态安葬。搞好婚姻家庭服务,大力倡导崇尚节俭、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和移风易俗、喜事新办的文明新风。

()凝聚社会力量,增强扶贫效能

发挥民政部门工作优势,积极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推动社会组织资源供给和扶贫需求有效对接。动员组织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参与行业扶贫、产业扶贫、智力扶贫。积极开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农村志愿服务工作,引导社工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和广大志愿者,以农村残障人员、困境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为重点,为贫困地区、困难群众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开展“三区计划”“牵手计划”和志愿服务等活动。

三、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巩固脱贫成果,有效防止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做好脱贫人口“回头看”,实施多村振兴战略等工作同步安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研究提出符合实际,具有可行性的政策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安排。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和图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争取多方支持帮助,形成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严格监督管理,提升工作实效。加强统筹协调,加强扶贫督查、审计监督、巡视和舆论监督的结果运用,梳理分析解决系统性、共性问题,把既定工作安排部署与脱贫攻坚各类问题整改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减轻基层负担,杜绝“打乱仗”“翻烧饼”。加强低保规范管理,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将作风建设贯穿始终,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措施准确、作风扎实、管理规范。紧盯容易发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重大风险,加大督办查处力度,强化“以案促改”,建立长效机制,提高低保经办各个环节的精准度,确保精准兜底。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为根本,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规范购买内容、完善购买机制,将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合理确定县、乡两级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所需工作人员,建立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探索建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将基层社会救助力量延伸到基层社会治理与专业服务,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及时、高效、专业的救助服务,打通兜底保障“最后一公里”。

()加大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广泛宣传兜底保障政策措施,提高政策知晓度。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兜底保障脱贫的创新做法、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干部党性教育和业务培训,及时纠正一些地方思想认识不清、政策界限把握不准、政策执行有偏差等问题。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大社会监督力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工作,确保向社会公开的投诉电话有接听、网站留言有答复、群众诉求有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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