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部门 |
证明(盖章) 材料名称 |
设定依据 |
出具证明 (盖章)单位 |
证明(盖章)用途 |
取消后办理方式 |
1 |
市民政局 |
家庭情况证明及经济状况证明 |
《民政部皇冠足球比分进一步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4〕105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
村(居)委会、社区 |
困境儿童救助;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
申请人提交现有相关证件,确需核实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 |
2 |
市民政局 |
高中以上在校生在校证明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
所在学校 |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
申请人不再提供该证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申请人学生证。 |
3 |
市民政局 |
乡级以上(含乡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
医院 |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低收入证 |
申请人提供乡级以上(含乡级)医疗机构的诊断书、病例等办理。 |
4 |
市民政局 |
残疾证明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
村(居)委会、社区 |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
申请人提供残疾证,确需核实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 |
5 |
市民政局 |
无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履行义务能力的证明 |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七条 |
村(居)委会、社区 |
申请特困人员供养 |
申请人不再提供该证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际调查核实。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因此调查核实部门应改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17年11月13日